4月26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葛店开发区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不合格口罩产品,遂将该情况通报给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5月26日,民警将在该公司清查的900余公斤口罩生产原料熔喷布送至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检测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产品。
经询问,该公司法人陈述,公司生产口罩所用原料熔喷布是其从朋友杨某介绍的董某(男,42岁,天门人)处购买所得。
6月28日,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8月4日,民警在武汉抓获董某。
经查,董某为河南某厂总经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厂区仓库内的部分熔喷布私自出售,价值50余万元,杨某从中获取介绍费,而董某厂区的熔喷布是三无产品。(完)
网站地图 湖北省公安厅主管 鄂州市公安局主办 鄂ICP备07008323号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5号 网站标识:4207000010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