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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查谎报身份 被处罚款2500元并被行政拘留

信息来源:鄂州公安在线 日期:2020-12-15
 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下,他此前因醉酒驾驶被咸宁交警查获,吊销了驾驶证,便冒充朋友的身份信息。最终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500元并被行政拘留。

11月29日21时许,男子驾驶号牌为鄂LE0***车行驶至316国道东沟大桥路段时,被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梁子湖大队民警查获,经当场呼气检测,男子的酒精含量为40ml/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携带身份证及驾驶证。执勤民警将男子带回徐山执法站进一步调查,男子自称“邱某某”,并准确报出了邱某某的身份证号。

事后,民警发现酒驾处罚的该“邱某某”并非本人,经查询得知车主为葛店某工地老板并非该男子。民警通过警务神器查询该男子为严某某,查询到该车在今年7月份严某某有一个被咸宁交警处罚处理记录。

民警前往咸宁交警支队二大队进一步调查取证,在咸宁交警的帮助下,顺利将严某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得知,严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咸宁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天因为酒驾被查时心里很害怕,所以报了朋友的身份信息。

田红、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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