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5年03月23日 |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公安厅工作要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安机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信息的重要职责,当作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系统性强的系统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及时调整专门机构工作人员。市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确定2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了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负责组织协调编制、信息收集、报请审批、组织发布、公众信息回报、分类处理等工作。同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局领导和各部门,明确规定了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目录编制和上报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把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规定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各部门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部门自学方式,认真组织民警特别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民警进行学习。三是认真做好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逐项明确了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属性、公开时间、责任部门,编制了《鄂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鄂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处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监督机构及程序。公开目录包含的内容为市公安局及所属部门的职责、办公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涉及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事项;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便民服务承诺事项以及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其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三、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公安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落实了相关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处理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为防止失密、涉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警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原则、审核程序、公开发布、办理时限、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保密责任,规范了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台账。
四、多措并举,及时发布。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45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行政权力类的信息316条,占7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38条,占30%。一是积极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建设网站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在平安鄂州网上开设新闻动态、警务公开、在线服务、警民联系等一级栏目4个,下设治安动态、警情通报、以案说法等二级栏目29个,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基础保障。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市公安局还充分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部门网站、警务公开栏等方式,多平台、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治安部门将部门信息、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通过警务公开栏、办证窗口进行公开;交管部门在办证大厅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单等方式,将涉及交通管理业务的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各种信息进行公开。2014年,市公安局上网信息6100余条,其中平安鄂州网信息570余条,上网图片140余幅,市局网上警局对常见业务告知了办事流程、手续材料,提供了办事办证表格下载,目前通过网上警局办结业务255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公告栏、部门网站、办证窗口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5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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