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州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01日 |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我局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栏、举办警营开放日和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形式,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满意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爱剑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鄂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层层安排部署,从思想认识、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发布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确定2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了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请审批、组织发布、公众信息回复、分类处理等工作。同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局领导和各部门,明确规定了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目录编制和上报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依托鄂州市公安局网站对办事指南服务信息进行同源管理和发布。并通过鄂州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实体大厅等多渠道同源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二是对全市政务服务办事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设置规范的变更、审核、发布流程,并同步更新至移动客户端。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防止失密、涉密和侵犯隐私等事件发生,根据《保密法》和警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原则、审核程序、公开发布、办理时限、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责任,规范了保密审查工作。全年无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切实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式,较好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式的公开体系。一是开通网上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80条,政务微博公开各类信息16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4条。同时,开通鄂州公安网上服务平台,全方位公开12大项148小项公安服务事项、推动警民互动。自2019年元月份上线运行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000多条,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210余条,答复各类咨询290余次,共办理各类业务3.5万次。二是设置警务公开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在办公场所的醒目处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将办证(照)等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全部上栏公开,让群众办放心事,办省心事。三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重大部署、破获的典型案件,以及市民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96场次。同时,在鄂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切实加大了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宣传340余条次。四是举行警营开放日。举行了“110开放日”、“警营开放日”等活动11场,让市民群众近距离了解公安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5 |
0 |
0 |
行政强制 |
3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6 |
59606036.5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依规出具答复书1份,按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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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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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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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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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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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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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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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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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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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在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应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界限不够明确,对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联系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警力不足,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公开工作的民警很少,以及信息传递报送机制还不够畅通,导致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如市民群众对网上服务平台了解不够;农村基层乡镇的干部和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了解的不多;除出入境、监管、车管等部门外,我局其他部门应用电子触摸屏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较少。
下步,我局将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全市公安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信息报送、传递、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公开发布、更新信息和回复群众咨询、投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二是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着力公开能够满足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的信息,提高信息的实用价值。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信息查找快速通道,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加强网上服务平台的宣传,提高服务平台在百姓心中的知名度和日常点击率。四是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通过网上监察、专项检查和常规性工作报备等措施,督促、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优化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互动等各个方面纳入考核范畴,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鄂州市人民政府网(//www.e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鄂州市凤凰路55号,电话:0711-3752305,传真:0711-37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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