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19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碧石渡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碧石渡镇某企业有人发生纠纷,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请求派出所处理。值班民警吕绵刚、向诗文迅速驱车赶往现场。
经了解,该企业人员晓军(化名)与小志(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产生肢体冲突,小志不慎将晓军打伤。之前,二人也并没有什么私人恩怨,纯属一时冲动引发矛盾。
民警从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安抚当事人情绪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二人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5月26日,小志、晓军在碧石渡派出所、碧石渡司法所等单位的调解下,达成矛盾双方调解一致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该单位负责人对派出所快速受善处理该起纠纷表示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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