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民生案无小案。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警察同志,我车里放的烟酒被盗了!”11月14日16时许,古楼派出所接到群众周女士报警称:其车内的财物被盗。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发现周女士的车没有任何撬动的痕迹。
民警初步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通过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的。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吴某、程某。通过缜密分析,民警发现嫌疑人的轨迹,并于11月16日在某酒店一房间内将两人抓获。
经查,11月14日凌晨1时许,程某、吴某窜至鄂城区滨湖西路某银行路边,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入他人私家车内,盗走烟酒。
经民警深挖,又查明11月12日凌晨2时许,吴某与李某窜至鄂城区寿昌大道某足疗店路边,以同样方法盗走他人私家车内悉数香烟。
目前,已追回部分烟酒;三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保管好个人钱财和贵重物品,停车后要确定将车门锁死,车内不要放置现金等贵重财物,不让窃贼有机可乘。若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