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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刷流水被入刑 他由受害人秒变嫌疑人

日期:2024-09-13

2024年9月4日第六期“葛店公安大讲堂(反诈专题)”培训会上,鄂州市公安局葛店开发区分局黄矶派出所民警陈铭跟大家分享了近期通过合成攻坚打掉的一个帮信犯罪案例。

今年7月,葛店新城市民袁某和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偶然添加陌生好友杨某,对方自称做网络贷款,可以帮忙渡过难关。两人将银行卡流水截图发送给对方,却被告知流水不够,不符合条件,需要增加资金流水才能贷款。

袁某和徐某表示自己没有余钱可以刷流水,对方就让两人把银行卡寄过去,“银行卡里没有钱,寄过去也没事。”随后两人便将银行卡邮寄给对方。

8月初,袁某和徐某分别接到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和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的电话,说他们正在帮助犯罪分子洗钱。两人遂立即联系了杨某,但消息始终石沉大海。然后两人又到银行办理挂失,被告知银行卡已遭冻结。

9月3日,办案民警介入,积极支撑该案侦破工作,一方面针对线索开展视频追查,成功锁定此二人,并通过视频人像比对、分析乘车轨迹等数据研判出两名嫌疑人落脚地点;另一方面联合精干警力赴两人常住地,通过视频排查、化装侦查、蹲守布控,最终成功将其抓获。

“由受害人秒变犯罪嫌疑人,这是需要警惕的!”受邀主讲本期大讲堂的是鄂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汪颖,她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贷款诈骗案,“请大家注意,袁某和徐某本是受害人,但他们不仅没有收到承诺的贷款额度,银行卡也被冻结了。更惨的是,他们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帮信达到一定金额就会入刑。”

目前,袁先生和徐先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矶派出所临时羁押,下一步将被移送案发地公安机关。

警方提醒

  1. 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
  2. 银行卡、手机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将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得不偿失;
  3. 不随意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4.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应当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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