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31日上午,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花湖派出所社区民辅警走进花湖实验学校,以“远离违法犯罪,守护青春年华”为主题,开展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毒品安全三大板块宣传教育活动。民警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法律条文解读、互动问答等形式,为学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获得学校师生一致好评。
活动伊始,针对青少年易遭遇的网络诈骗问题,民警结合近期武汉高校发生的真实案例展开讲解:“有大学生想兼职赚零花钱,点击陌生链接后被诱导人脸识别支付,被骗走千余元;还有同学因‘贷款应急’,下载假冒APP后被以‘账户冻结’为由骗取‘解冻费’。”民警详细拆解了刷单返利、虚假贷款、冒充熟人等六类高发诈骗手法,强调“陌生链接不要点、陌生转账不要做”的防范原则,并重点介绍了全国统一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的三大功能:预警劝阻、防骗咨询和举报求助。
“被骗后30分钟是黄金救援期,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96110,提供对方账号、转账时间等关键信息,助力警方紧急止付。”民警的讲解让学生们对网络诈骗的隐蔽性有了深刻认识。
在校园欺凌防治环节,民警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解读了海口第一例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案例:“15岁的张某因多次在校园内殴打同学、辱骂他人,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依据2026年实施的新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民警明确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暴力,还涵盖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网络造谣等行为,实施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民警鼓励学生们“既要保护自己,也要守护同学”,发现欺凌行为时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或拨打110求助,坚决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不做施暴者或旁观者。
毒品安全宣传中,民警结合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讲解了毒品的严重危害:“有未成年人被诱骗参与走私毒品,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还有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后意识模糊,引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民警介绍了鸦片、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常见毒品类型,强调“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学生们,要警惕伪装成“奶茶粉”“跳跳糖”的新型毒品,拒绝陌生人提供的不明饮料、零食,远离KTV、网吧等复杂场所,牢记“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宣传结束后,互动问答环节气氛热烈。“遇到同学被欺凌,我该怎么帮忙?”“陌生人发的游戏皮肤链接能点吗?”“误食毒品后该怎么办?”学生们纷纷举手提问,民警逐一耐心解答,进一步巩固了宣传效果。八年级2班班主任李老师表示:“这次宣传内容贴近学生生活,案例生动、法律清晰,既让孩子们学到了实用的防范技巧,也增强了法治观念,为校园安全增添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