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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休假途中救助受伤猫头鹰 警民携手守护生态平衡

日期:2026-04-29

 

  近日,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东沟派出所民警在休假途中偶遇一只奄奄一息的猫头鹰,他立即化身“临时救护员”,第一时间将其安全送往鄂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救治,为守护生态安全贡献了藏蓝力量。

 

  事发当日,民警正驾车行驶在鄂州市梁子湖区高新八路路段,突然瞥见路边草丛中有灰褐色的团状物在微弱挣扎。凭借多年从警经验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廖良军意识到这可能是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他随即靠边停车,小心翼翼地靠近查看,发现是一只中等体型的猫头鹰,其翅膀根部有明显擦伤,精神萎靡不振,双眼无力睁开。

  民警没有丝毫犹豫,立即脱下外套将猫头鹰轻轻裹住,避免其受到二次惊吓,随后一路加速驶向鄂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途中,他提前联系保护站工作人员,详细说明情况,确保抵达后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救治。

  抵达保护站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猫头鹰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因意外碰撞导致翅膀受伤,且伴有轻度脱水症状。“多亏这位民警及时送过来,再晚几个小时,它可能就有生命危险了。”保护站负责人对民警的果断救助表示感谢。目前,这只红角鸮已在保护站接受专业护理,待伤口愈合、体力恢复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鄂州公安持续推进“昆仑”专项行动,通过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联合执法巡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从民警休假途中主动施救,到热心群众发现受伤动物及时报警,警民携手守护野生动物的暖心故事在鄂州屡见不鲜。

  警方提醒:猫头鹰、猴面鹰等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捕杀、饲养均属于违法行为。若发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切勿盲目自行处置,可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由专业人员开展科学救助,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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