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9-05

A

 

冯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养犬工作条例杜绝不牵绳遛狗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召开了动员会《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5月9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低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发布会暨实施动员会,副市长、公安局长方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是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全市深入开展了以“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主题的养犬管理宣传月活动,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制定宣传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小区、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等广泛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呼吁养犬人员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做文明市民。悬挂“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条幅80余条,发放文明养宠物通告、宣传单5500余份。二是依托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微信群,发布文明养犬信息、违规养犬法律责任,及时曝光不文明养犬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主动参与到文明养犬行动中来。三是在各小区出入口、公园、广场、商场等部位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300余张,督促市民养成文明养犬良好习惯。6月5日,市公安局承办第四期市民法制讲堂治安支队大队长周武同志就如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做演讲,并与在场市民互动交流

三是开展了专项行动鄂城区、各街办、市工商局、畜牧兽医局深入开展了犬只、涉犬单位的摸排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设立处养犬登记办证点,办理犬证(牌)95套;捕捉流浪犬179只,免费免疫家养犬275余只,犬留所现存栏942只,教育处罚违规犬主148人次。

四是启动了养犬管理系统建设。市公安局经多方咨询,已确定了我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互联网管理平台、公安内网管理平台、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3个部分组成),系统将实现登记、办证、年审、查询、统计分析、微信服务等功能

下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

(一)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研判会或联席会,推动社会各部门实行养犬管理联动、联勤、联查、联管。同时,各区、街均建立相应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推动本区、街道养犬管理工作。

(二)持续开展高密度、大力度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度宣传《鄂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提高知晓率。由各街办负责指导社区居(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凤凰广场、观音阁公园等公众聚集地开展文明养犬劝导活动,与犬主交流互动,发放宣传资料,呼吁市民依法、文明养犬。在全市各大宠物销售门店张贴《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与犬只交易门点逐家签订责任状,要求不出售违禁犬,承担宣传义务。采取在商圈、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播放动画宣传片,定期向养犬人发短信、电子邮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文明养犬。

(三)积极推广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待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积极推广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群众可通过公众号详细了解从社区登记到资料上传查询到办证资料准备到办证时间地点的介绍再到犬证和犬牌的使用方法、了解我市限制养犬相关法律文件和法规细则、查询犬只登记信息。管理部门可通过发布最新关于限制养犬方面的各类信息公告等文件或新闻信息资料等,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养犬。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犬只集中整治行动,清理涉经营交易场所,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和犬只养殖场,规范犬类交易秩序;依法收缴烈性犬、无证犬,清理狂犬、野犬,并送犬类留检所收容留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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