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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4-08-0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下达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州双随机办〔2024〕4号)》有关要求,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营造我旗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参与抽查

治安支队 大队长        周武

治安支队 四级高级警长  欧阳光武

治安支队 副大队长      陈毅

治安支队 民警         陈龙

三、抽查时间

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

四、抽查事项
     具体见附件:附件1: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2: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纪律。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不得擅自扩大检查内容,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公开。各股室(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抽查结果要及时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2: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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